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新法速递
> 评论
最高检:“附条件逮捕”今后将不再适用
关于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不再适用“附条件逮捕”的通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,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厅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:经研究并报院领导批准,从即日起不再执行《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中适用“附条件逮捕”的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安徽官员军车私用肇事致3伤 用树叶遮...
疑点重重之“朱令案”
2017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(2017...
让证据说话——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二审...
律璞玉:庭审中要不要搞证据突袭?
决水罪
最高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...
正当防卫成为僵尸法条? ——聊城因辱...
行贿犯罪应如何打击
从聂树斌案再审判决看如何处理事实认...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