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经典案例
> 评论
薄熙来:我是被冤枉的
【核心提示】我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讲我的意见当作是恶劣的行为。当作是翻供。我国法律为了防止冤假错案,设置了公、检、法相互制约的制度,特别是检法的互相制约的机制,还包括辩护人,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,如果只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辞,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故意伤害罪
套路贷案件中“非法占有目的”之司法...
毒贩被判刑仍不悔改公然持刀拦路抢劫...
经营港股、美股相关业务是否构成非法...
“两高两部”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...
非法持有毒品罪
毒品案件死刑复核“保命”之辩
企业通过互联网推销国家彩票的出罪
如何化解当下的会见难问题
浅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侦查管辖问...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