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经典案例
> 评论
薄熙来:我是被冤枉的
【核心提示】我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讲我的意见当作是恶劣的行为。当作是翻供。我国法律为了防止冤假错案,设置了公、检、法相互制约的制度,特别是检法的互相制约的机制,还包括辩护人,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,如果只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辞,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、立功等量...
单位行贿罪
2017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(2017...
公安部: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
投放危险物质罪
律璞玉:庭审中要不要搞证据突袭?
正当防卫成为僵尸法条? ——聊城因辱...
疑点重重之“朱令案”
从聂树斌案再审判决看如何处理事实认...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、履行合同失职...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