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辩护手记
> 评论
帮助犯不应认定为主犯
【徐翔故意伤害案】2011年09月25日凌晨1时19分,舒城县巡警巡逻至县城小东门胖子烧烤时,发现一男子倒于血泊中,其右胳膊被完全砍断,胸口被严重刺伤,伤势非常严重。随即,警方介入案件侦查。本案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后,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,认定事实为: 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因“非法高利放贷”引发犯罪之思考
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...
两高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...
王金胜:律师为什么给“罪人”辩护
言词证据不能做为涉税司法鉴定意见的...
洗钱罪
王金胜:与“一起相约自杀案件的定性...
刑讯逼供——罪恶之源
两高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会议纪要
王金胜: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几点思...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