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罪名精析
> 评论
受贿罪是否可以适用缓刑
一、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,犯罪情节较轻,能主动坦白,积极退赃,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适用缓刑。二、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万元以上,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,一般不适用缓刑。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公安部: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
从“到案经过”中发现辩点
儿时趣事——“中医”之印象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、履行合同失职...
王金胜:刑事诉讼中无免证的事实
爆炸罪
疑点重重之“朱令案”
王金胜:围标行为与串通投标罪
让证据说话——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二审...
勘验、检查笔录在辩护中的运用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