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辩护手记
> 评论
寻衅滋事罪辩护词
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: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刘某(以下简称被告人)亲属的委托,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,开庭前,我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,进行了必要的调查,依法多次会见了被告人,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。辩护人现就本案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聂树斌案,最高院应该尽快再审
死磕派“四大金刚”已被聂家委托担任...
集资诈骗罪
南京女童饿死家中
强迫交易罪
组织、领导传销罪的辩护词
故意伤害辩护词
合同诈骗罪
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今日受审
斯伟江律师: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...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