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辩护手记
> 评论
寻衅滋事罪辩护词
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: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刘某(以下简称被告人)亲属的委托,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,开庭前,我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,进行了必要的调查,依法多次会见了被告人,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。辩护人现就本案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乘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
杀人迷雾——尸体是谁移动的?
安徽省前副省长涉嫌贪污、受贿案辩护...
乘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
最高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...
我的师父--刑辩律师王金胜
董某等寻衅滋事罪辩护词
最高检:严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...
最高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...
犯罪嫌疑人逃匿、死亡 案件违法所得没...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