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辩护手记
> 评论
非法经营罪之辩
辩 护 词审判长、审判员、人民陪审员:受被告人文某家属的委托和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指派,我依法出席今天的法庭审理,为涉嫌非法经营案的被告人文某辩护。根据被告人文某当庭确认的事实,特别是根据公诉人向法庭的举证,我们认为本案的性质确实是一种许可证的买卖:牛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何辉新: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...
随机推荐
关注聂树斌案(之二)
关注聂树斌案(之一)
关于被告人殷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的辩...
聂树斌案,最高院应该尽快再审
死磕派“四大金刚”已被聂家委托担任...
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
集资诈骗罪
南京女童饿死家中
花季妙龄抢劫遭反抗,痛下杀手
组织、领导传销罪的辩护词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