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罪名精析
> 评论
拐卖妇女、儿童罪
[刑法条文]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、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 (一)拐卖妇女、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; (二)拐卖妇女、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随机推荐
公共场所无端闹事 两前科犯再获刑罚
拐骗儿童罪
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...
高利贷转贷罪
出狱后不久又犯罪 人赃俱获再落法网
唐慧案,胜利了吗
扒窃入刑15月适用仍困难
保险诈骗罪
从民间借贷到集资诈骗
窝藏、包庇罪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