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站内最新公告
关闭×
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631897379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辩护手记
> 评论
王金胜律师:是猥亵还是强奸?
2012年7月的一天下午,年近50的被告人范某某看到在起店内玩耍的被害人珠珠,顿起邪念,趁四下无人之机,将其抱在怀里,实施侵犯。2012年9月28日,合肥市某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范某某提起公诉。辩护人仔细研究案情后,从案发时间、现场及被告人主观动机等方面认为...
发表评论
热评话题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何辉新: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...
随机推荐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...
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激励——以行刑衔...
北师大·刑辩讲堂:王金胜《辩护观点的...
陈有西律师:李庄被控辩护人伪造证据...
套路贷案件中“非法占有目的”之司法...
经营港股、美股相关业务是否构成非法...
10人非法经营“麻黄碱片”等药品均获...
“两高两部”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...
何辉新: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...
毒品案件死刑复核“保命”之辩
首页
团队简介
经典案例
罪名精析
辩护手记
新法速递
同业探讨
媒体关注
法治聚焦
律海拾贝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、42、43层 电话:13856975053 QQ:2541262354
信箱:2541262354@qq.com
皖ICP备18002242号-1